教育法是國家強制力實施的,是法律,其等級絕對高於政策。我國的《教育法》是基本法,由全國制定,地位僅次於憲法,與刑法、民法通則壹樣,在全國範圍內適用。
教育政策制定的主體可能不同,可能是國務院,也可能是國務院下屬部門如教育部,還有省市縣政府或其工作部門。
內容介紹:
本書分析了我國的教育政策法規,介紹了黨和國家關於基礎教育的政策法規和中小學教育涉及的其他法律知識的主要內容,包括緒論、教育法基本理論、學校的權利和義務、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學生的權利和義務、教育的法律責任、教育的法律救濟、附錄等。
本書適用於師範院校的教師政策法規,也可作為中小學在職教師的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