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就是結案。它被稱為判斷或最終處理。
沒有規定壹定要給當事人結案通知,但是可以告訴他們結案。對於刑事案件,公安機關是偵察的終點;對於行政案件,是案件終結。第十四章案件終結第二百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行政案件應當終結:
(壹)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二)適用調解程序的,已經達成協議並已履行;
(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並已執行;
(四)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並轉化為刑事案件的;
(五)判決作出後,由於被執行人滅失或者死亡等客觀原因,不可能或者沒有必要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