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原則、法律優先原則,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立法;新法實施後,新法實施前的人的行為不適用新法;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
同壹事項規定不同,新的效力優於舊的效力;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對同壹事項有壹般規定和特別規定,特別規定的效力高於壹般規定;固體
第壹,實體法不具有溯及力,但程序法的腳本在壹定條件下具有壹定的溯及力;程序優於實體的原則是,訴訟發生時,稅收程序法歸於稅收實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