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農民工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仲裁結果有利於農民工,公司必須按照仲裁結果支付欠薪。如果公司不履行仲裁結果,農民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