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沒有律師,妳怎麽能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

沒有律師,妳怎麽能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

法律分析:在沒有律師出庭為自己辯護的情況下,法院有免費律師。這就是指定辯護的情況,可以分為“應當指定”和“可以指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其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定律師為其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

  • 上一篇:戈德史密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有必要拖欠農民工工資嗎?
  • 下一篇:勞動局投訴流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