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租戶超過14天未能全額支付租金,房東有權發出“遷出通知書”。當然,租客可能會因短期經濟問題向房東提出住宿要求,盡快支付房租。這樣房東有權接受或者拒絕,但是如果因為這個要把租客趕出租房法院,法院接受房東的搬出命令的幾率可能不大。但是,如果房客在14天內仍然無視房東發出的驅逐通知,法律允許房東驅逐這類房客。
要擺脫這樣的租戶,業主需要做以下幾個步驟:
1.當租客超過14天未能足額支付租金時,房東會發出書面的“遷出通知書”(?去哪?騰空),表格可以在政府辦公室找?的?公平嗎?交易得到它;2)向租賃法院(VCAT)申請占有?訂單),並將申請表的副本發送給租戶;3)給租戶兩種形式的反對通知;4)給租戶壹個通知,要求租戶發出收回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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