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議定書》的由來
工業革命以來,人類經濟活動中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導致大氣中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濃度迅速增加,導致全球變暖、海平面上升越來越明顯,全球氣候變化加劇,對水資源、農作物、自然生態系統和人類健康造成越來越明顯的負面影響。為了遏制人為溫室氣體排放,防止氣候變化,聯合國在1992年地球峰會召開時,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宣布全球控制人為溫室氣體排放。為實施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三次締約方大會於199712年2月在日本京都召開,通過了具有約束力的《京都議定書》,規範工業化國家未來的溫室氣體減排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