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既是壹個獨立的法律部門,也是壹個重要的法律部門。法律部門的劃分應以調整對象為基礎。由於法律規範所調整的社會關系的多樣性,壹個國家有許多法律部門。根據法律規範所調整的對象(即社會關系)的不同,壹個國家現有的法律規範可以分為若幹類,每壹類都是壹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原因;1,有自己獨立的調整對象,這是最關鍵的。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包括經濟管理關系、維護公平競爭關系和組織管理流通與合作關系。
2、經濟法的調整作用是其他部門法所不能替代的。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關系,包括經濟關系;行政法、刑法等實體法都在壹定程度上調整經濟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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