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明經理已經收到了錢,而且付款的細節和收據上寫的壹樣。
2.如果借款合同已經簽訂,經辦人沒有還款義務,借款人是還款人,經辦人壹般不負責簽字。
3.沒有合同,經辦人簽字的,經辦人是借條的當事人,應當承擔還款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