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能在家裏抓人。“抓人”是強制措施。該法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可以對違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治安管理法律、法規的個人或者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對嚴重危害公共秩序或者威脅公共安全的人員,可以強行帶走,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