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治安案件傳喚違法者接受調查,拘留時間最長為24小時。證人協助調查,沒有犯罪,錄完材料就可以放人了。而公安機關協助調查的,如刑警隊、經偵隊、緝毒隊,基本都是犯罪嫌疑人。經過48小時的調查,大部分人被轉移到看守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公安機關傳喚違反者後,應當及時詢問核實,詢問核實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以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核實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地點及時通知被傳喚人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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