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鄉汙水處理條例》緊緊圍繞巴中市城鄉汙水處理的實際情況,堅持城鄉共治、城鄉壹體,科學界明確了條例的適用範圍,不僅規範了城市汙水處理活動,也規範了產業集群和農村汙水處理,促進了城鄉汙水處理的全球覆蓋,規定了嚴格的規劃, 汙水處理設施的享有和實施責任,明確汙水管網等設施的責任主體和建設要求。
《巴中市城鄉汙水處理條例》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和投訴破壞城鄉汙水處理設施安全的行為,或不按規定排放汙水,以及其他汙水處理違法行為。汙水處理主管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核實和調查,並將結果反饋給舉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