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租戶協商。第壹,盡量和租客溝通協商,了解他們不願意合作的原因,尋求解決辦法,盡量避免雙方不必要的糾紛。
2.發正式通知。如果協商不成,酒店可以向租客發出正式通知,要求其在壹定期限內配合辦理過戶手續。通知中應明確說明相應的法律法規和合同條款,以及不履行可能產生的後果。
3.尋求法律援助。如果租客仍拒絕配合辦理過戶手續,酒店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尋求法律援助,采取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4.拒絕退還押金。如果房客不履行轉讓義務,酒店可以拒絕退還房客的押金,作為房客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賠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