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七日內無條件退貨:壹是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二是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三是符合法定的解除合同條件;第四,經營者利用互聯網、電視、電話和郵購銷售商品。所以,當我們在網上購買的商品屬於上述情況時,微信商家賣家不退款、不退貨是違反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