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20111 2月30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於2012年5月30日起施行。快遞服務機構對明顯延誤的快件,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賠償。根據國內快遞業務類型,完全延誤時限應主要包括:a)同城快遞3個日歷日;b)省內異地、省內快遞7個日歷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七條。壹切國家機關都實行精簡的原則、工作責任制、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制度,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反對官僚主義。壹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都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同人民保持密切的聯系,聽取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法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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