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結算的依據主要如下:
1.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
2.施工合同;
3.工程竣工圖紙和資料;
4.雙方確認的數量;
5.雙方確認增加或減少的工程價款;
6.雙方確認的索賠、現場簽證事項及價格;
7.招標文件;
8.招標文件;
9.其他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八條建設工程造價由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授予合同的,其費用的約定應當符合《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承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