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費用包括設備費、材料費、對外合作費、燃料動力費、會議差旅費用、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和信息傳播的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其他費用(技術引進、專用測試儀器、測試補償和賠償費用)。有無專項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檢測加工費。
勞務費:項目聘用的研究生、博士後、訪問學者、研究員、研究助理均可支出勞務費。
(2)間接費用是與依托單位管理工作有關的費用(會議、差旅、咨詢、資料等。)和課題組的研究績效支出。
計算設備和軟件工具可計入設備費。
除了50萬元以上的設備費用,其他費用只提供基本的計算說明,不需要提供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