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合同上的簽名是錯的。

合同上的簽名是錯的。

法律主觀性:

如果合同上的名字寫錯了,可以和對方協商重新簽合同。如果合同名稱有誤,不能證明簽訂合同的壹方是本人,合同無效,應通知對方重新簽訂合同。根據《民法通則》第146條第1款的規定,行為人和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四百九十條第壹款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壹百四十六條第壹款行為人、相對人虛假表示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四百九十條第壹款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 上一篇: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需要報全國人大批準嗎?
  • 下一篇:湖南婁底屬於哪個城市?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