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簽發空頭支票騙取公私財物,構成犯罪的,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壹條,簽發空白支票或者與其預留簽章不壹致的支票,目的不是為了騙取錢財的,中國人民銀行將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向出票人要求賠償支票金額的2%。銀行應該停止給那些反復簽發支票的人簽發支票。
上一篇:進入特殊教育學校的條件下一篇:勞動法關於工資和薪金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