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口頭合同履行地法院可以有管轄權嗎?

口頭合同履行地法院可以有管轄權嗎?

履行口頭合同的法院可能有管轄權。合同可以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的管轄分為法定管轄和協議管轄兩類,法定管轄分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

合同約定履行地的,約定的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支付貨幣的,收到貨幣的壹方為合同履行地;房地產交付的,房地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對於其他標的,履行義務壹方的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對於立即結算的合同,交易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未實際履行,雙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 上一篇:開元城市發展基金的普通合夥人是國有控股公司。法律依據是什麽?
  • 下一篇:勞動法是保護勞動者的單壹法律吧?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