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快遞已經代收,就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決定是否可以退款。商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商品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否則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經營者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的,依照前款規定退貨、更換或者修理的,應當承擔這些費用。
因此,如果快遞已經被代收並產生費用,可能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當事人的約定來判斷是否可以退還。如果妳有具體的退款問題,建議妳咨詢相關的消費者保護機構或者法律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