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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追償權的法律基礎

法律主觀性:

實現代位權的條件:1。保險人有權因保險事故向第三者索賠。2.保險標的的損失原因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即保險人負有賠償義務。3.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賠償金。代位求償主要有三個原因:1,侵權。2.合同責任。3.不當得利。

法律客觀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七百條規定,保證人有權在其保證責任範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並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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