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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比賽中球員惡意犯規是否造成對方重傷,觸犯刑法?

法律主觀性:

籃球比賽中,當事人不得要求順從的對手承擔侵權責任。當事人自願參加具有壹定風險的文化體育活動,因其他參與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不得要求其他參與者承擔侵權責任;其他參與者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76條

自願參加有壹定風險的文化體育活動;

其他參與者的行為造成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要求其他參與者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其他參與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活動組織者的責任適用本法第1198至1201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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