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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取消了五年的退休年齡。

法律分析:新勞動法沒有取消五年退休規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連續工作超過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員工不能解除合同。連續工作10年後,按照規定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協商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 *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壹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壹)接觸職業危害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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