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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鑒定需要帶什麽材料?

法律咨詢當事人申請:勞動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親自向勞動合同鑒證機關提出口頭或書面申請,對勞動合同進行鑒證。用人單位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委托勞動部門、科長或其他工作人員等授權代理人,但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明確授權範圍。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當事人應向鑒證機關提供以下材料:1)勞動合同及其復印件,2)營業執照或復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資格證明,4)被招用人員的身份證或戶籍證明,5)被招用人員的學歷證明、體檢證明和勞動手冊,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勞動合同簽訂後無需鑒定即有效。鑒定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重要要件。根據《勞動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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