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2.因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利糾紛,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訴訟,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簽訂或者履行的,可以由合同簽訂地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壹條負責本轄區的勞動爭議管轄。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上一篇:跨國公司的法律組織形式是()。下一篇:離婚走法律程序需要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