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勞動仲裁證人證言要陳述的要點是:(1)證人的姓名、年齡、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信息;(二)根據證人了解的情況如實陳述的待證事實;(3)有證人簽名;不能簽名的,應當以蓋章的方式證明;(四)註明發行日期;(5)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證明證人身份的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有勞動爭議,當事人有責任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未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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