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三方懷孕大多構成事實上的重婚。事實重婚構成重婚罪,即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是群眾公認的重婚形式。壹般認為,除法定重婚罪外,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也可以認定為重婚罪:(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實際同居的;(2)有配偶者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視為夫妻,共同生活三個月以上;(3)有配偶者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有相對穩定的同居關系並有子女;(4)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不相稱,但有穩定的同居關系,並在相對固定的住所居住6個月以上;(5)周圍的人普遍公認是夫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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