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報銷比例標準為:鎮(鄉)醫院報銷比例為60%,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40%,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30%。重疾報銷比例為壹次性或全年。
醫療費用超過5000元時,醫療費用分期報銷。
法律依據
河津市關於調整2019年城鄉居民慢性病就醫購藥報銷補償辦法的通知第三條補償辦法1。慢性病憑社保卡(身份證)、慢性病手冊、治療方案、購藥處方到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藥店購藥並直接補償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