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的。眾所周知,學校作為教育機構,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搖籃,肩負著教書育人的責任,其義務是法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明確規定,教育機構對未成年學生負有教育、管理和保護的義務。什麽是“保護”,作為學校來說,就是保護在校未成年學生的人身權利不受侵害,包括來自外界的非法侵害和學校本身教學不良的侵害,也就是說要盡到最高註意義務。
法律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學生的,學校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上一篇:二級建造師需要學習哪些課程?下一篇:婁底市司法局有幾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