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冷暴力的法律規定

冷暴力的法律規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經常虐待、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的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和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單位和個人發現家庭暴力發生時,有權及時勸阻。

  • 上一篇:JD.COM的家電第壹次壞,補辦的又壞了怎麽辦?
  • 下一篇:在Tik Tok購買現場授課的英語課件侵權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