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買房需要以下證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判決書)等等。因為房屋買賣涉及到不動產轉移占有、變更登記等重要程序。,壹般需要當事人提供身份材料才能辦理。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物權,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條* * *不動產登記費應當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格比例收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二百二十九條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