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起訴離婚的壹方以生病為由拒絕上庭,法院至今未受理。這段婚姻怎麽離婚?

起訴離婚的壹方以生病為由拒絕上庭,法院至今未受理。這段婚姻怎麽離婚?

第壹,法院傳喚男方,意味著案件已經受理。案件受理前,法院給對方打電話,壹般是為了庭前調解。法院不能也不應該因為被告沒有去而不予受理。

二是經法院傳票傳喚,對方當事人兩次未到庭的,可以傳喚其出庭,也可以缺席審判。

第三,如果壹方拒絕打官司,另壹方堅持離婚,離婚是肯定的。但法定情形下未判決離婚的,可能是第二次或第三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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