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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有什麽法律依據?

法律沒有規定離婚夫妻的贍養費標準。離婚期間夫妻壹方生活困難的,有經濟能力的另壹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費用根據困難壹方的實際合理需要和另壹方的經濟狀況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9條

夫妻有互相贍養的義務。

對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壹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扶養費。

第1090條

離婚時,如果壹方生活困難,有經濟能力的另壹方應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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