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股東在法律上被稱為股東。只要參與壹個公司的利潤銷售,就可以成為該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
股東會(有限責任公司)或股東大會(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權力機構,其成員即股東是公司的合夥人,即他們花錢設立和維持公司。而董事只是公司的管理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