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的前提條件。
否則,即使有證人在場證明雙方達成離婚協議,由於壹方未簽字,離婚協議在法律上也不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6條規定: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