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快報》查詢,離婚協議書是雙方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壹致的書面協議,通常壹式三份,雙方各執壹份,民政局留存壹份。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選擇協議離婚時,經協商簽訂的關於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的協議。離婚協議書只有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並由民政局備案後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