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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證書的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法律上沒有關於辭職報告有效期的規定。提前30天提交辭職報告的,可以依法解除勞動關系。雇員應在辭職前30天書面通知雇主,這是所需的最少天數。如果員工辭職未被批準,員工應及時退回辭職申請。否則,用人單位可以根據這份書面辭職申請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壹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壹)試用期內;(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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