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離職證明只要有公章就有效嗎?

離職證明只要有公章就有效嗎?

法律分析:公司出具的離職證明必須加蓋公司印章,否則,離職證明沒有法律效力。所以勞動者不能去勞動局辦理失業證,也不能去社保局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 上一篇:快遞法律法規中丟失件的處理
  • 下一篇:錄音能成為有效的法律證據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