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立案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立案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分析:1。行政案件受理和審查時限原則上不超過24小時,疑難復雜案件受理和審查時限不超過3日。2.刑事立案審查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日。犯罪線索需要查證的,刑事立案審查期限不得超過7日;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至30日。3、法律、法規、規章對立案審查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刑事案件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由公安機關偵查。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犯罪。司法工作人員在對訴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人民檢察院可以立案偵查。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重大刑事案件,需要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上一篇:老師不允許學生玩網絡遊戲合法嗎?(隨法發)
  • 下一篇:如何處理鄰居之間的相鄰權糾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