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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的主要機構是什麽?

法律分析:聯合國由六個主要機構組成:聯合國大會、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聯合國托管理事會、國際法院和秘書處。

法律依據:《聯合國憲章》第壹條旨在:

壹.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為此目的:采取有效的集體措施,防止和消除對和平的威脅,制止侵略行為或其他破壞和平的行為;以和平方式並根據正義和國際法原則,調整或解決足以破壞和平的國際爭端或局勢。

2.發展基於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和自決原則的友好國際關系,並采取其他適當措施增進普遍和平。

3.促進國際合作,以解決經濟、社會、文化和人類福利性質的國際問題,並促進和鼓勵尊重全人類的人權和基本自由,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

第四,組建壹個中心,協調各國行動,以實現上述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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