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根據《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壹條第三款規定,房屋裝修不得產生妨礙他人正常生活、學習、工作的噪聲、粉塵、惡臭等環境汙染。12時至14時、20時至次日7時期間,不得進行產生噪聲等汙染、影響他人正常休息的裝修活動。對於居住在集中小區的居民,壹般業主委員會也有規章制度,具體由物業監管。可以向物業投訴。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壹條不得產生噪聲、粉塵、惡臭等環境汙染。,會妨礙他人正常的生活、學習和工作。12時至14時、20時至次日7時期間,不得進行產生噪聲等汙染、影響他人正常休息的裝修活動。對於居住在集中小區的居民,壹般業主委員會也有規章制度,具體由物業監管。可以向物業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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