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爭議案件的發生往往會對勞動關系產生負面影響,訴訟源頭可以提前預防和化解糾紛,避免矛盾的激化和擴大,從而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2、勞動爭議案件的發生往往是因為企業或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訴訟治理的源頭可以通過加強對企業和用人單位的監督管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正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