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臨沂市村幹部交接的法律依據

臨沂市村幹部交接的法律依據

農村村民委員會或城市居民委員會分別是農村或城市的基層自治組織。

村(居)委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法》和《中國村(居)委會組織法》的規定設立和選舉產生,其權利、義務和責任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法》和《中國村(居)委會組織法》的規定。但中國人民村(居委會)組織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的。目前農村或城市居民委員會的任期為五年。

因此,村(居)委會正常離任的直接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其根本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上一篇:兩對夫妻同房合法嗎?
  • 下一篇:包頭師範學院哪些專業免考教師資格證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