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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孤兒有什麽要求?

孤兒收養人的條件(即收養孤兒):

1,沒有孩子: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收養兒童的疾病;

4.至少30歲。

註意:

1.收養人只能收養壹個孩子。

2.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棄嬰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壹名子女的限制。

3.無配偶男性收養女性的條件是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差應在40歲以上。

擴展數據

被收養人的條件:

下列十四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1,失去父母的孤兒;

2.無法找到親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3.父母有特殊困難而無力贍養的子女。

備註:根據采用對象的不同,規定的條件也不同。

內江市人民政府-孤兒收養條件

荊門市人民政府-收養條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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