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從司法局辭職,在上海成立律師事務所。作為壹名律師,她經常為婦女維權提供法律援助,她的辦公室和市婦聯每月在農村和社區聯合舉辦壹次法律知識普及活動,免費。她還援助了數百名困難未成年人和當事人,被評為江蘇省“十佳律師”、“全國優秀律師”。
2006年,她榮獲全國“三八”紅旗手;2008年,她當選全國人大代表,成為1979恢復律師制度以來,江蘇省第壹位來自律師界的全國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