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留置是壹種監督措施,監察委員會不是司法機關,監察機關履行職責的法律依據不是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規定了法律援助;(二)更重要的是,它是由偵查職務違法行為和職務犯罪的特殊需要所決定的;(3)案件由監委移送檢察機關進入司法程序後,律師完全可以介入。在司法階段,被申請人可以充分享受他們想要的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法》第四十四條拘留被調查人,除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幹擾證人證言或者串供,妨礙調查的以外,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單位和家屬。阻礙調查的情形消失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所在單位和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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