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區勞動監察大隊
龍崗區勞動局大樓708室
28917170
法律客觀性:
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二條勞動保障監察采取日常巡視檢查、審查用人單位按要求提交的書面材料、受理舉報投訴、專項執法檢查和網絡監督等方式進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主動對用人單位進行日常檢查,制定年度檢查計劃,確定重點檢查範圍,定期檢查用人單位的用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