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壹)未經批準,安裝、使用電網,或者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二)施工中車輛、行人通行的溝、井、洞沒有遮蓋物、圍欄和警示標誌,或者故意損壞、移動遮蓋物、圍欄和警示標誌的;
(三)盜竊、損壞道路井蓋、照明等公共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