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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拿別人東西是什麽行為?

法律分析:拿別人的東西是盜竊。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財產、人身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以及法律特別規定的其他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行為。對於盜竊行為,權利人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盜竊者的法律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治安處罰,甚至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強行、任意損毀、占有公私財物或者有其他挑釁行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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